强迫游客买翡翠 云南一导游获刑

云玉网2018-06-13 11:56:00

去年,一则云南导游辱骂游客、称游客骗吃骗喝的视频曾在网上引发不少争议。6月10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涉事导游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消费不足2000元遭导游辱骂

去年12月,武汉游客曹女士在网上公开了一段自己在云南旅游时遭当地导游辱骂的视频。曹女士称,自己到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旅游时,因为没有购买翡翠,且买茶叶时花费不足2000元,遭到导游辱骂。

视频中,一名女性导游在旅游大巴上先是质问游客:“你没有买2000块钱的茶叶,我让你去买翡翠你买了吗?”游客解释说:“我不喜欢翡翠嘛,我又不懂翡翠。”该导游接着问道:“那茶叶你买了多少钱?”得到回复称买茶叶花了680元后,导游表示:“把你的团费花出来嘛,你低价团嘛,你给我的感觉就是在这里骗吃骗喝的。”

此后,该导游更是公开辱骂游客,称游客是“一堆臭狗屎”,并多次声称自己不怕投诉,“不要以为你把导游(的话)录下来回去投诉,投诉就有效。”

视频曝光后当地旅游部门介入

视频曝光后,很快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都对涉事导游的行为感到愤怒。此后不久,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回应称,已经责成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迅速组织昆明市旅游执法支队、昆明市旅游警察支队和西双版纳旅游执法支队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查明,该团队一行30人在云南段的行程由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委派导游李某上岗服务。目前,已经和发布信息的游客取得联系,调取了相关证据。鉴于该案件还在调查中,我们对该案件的调查结果会尽快向社会公布。”2017年12月22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再次发布通报,涉事导游李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涉事导游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此后,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就导游李某涉嫌强迫交易一案提起公诉。6月6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10日正式宣判。被告人李某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李某受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聘用,在云南省景洪市为所带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并带游客到定点商家消费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节严重。

其强迫交易的视频于2017年12月17日在网上发布后,至12月29日该视频被60余家网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转载报道,网民阅读总量17000余次,相关帖文680余条,转发8250余次,评论16200余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一)(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但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有较好认识,能主动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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